国民党五届三中全会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江西人民出版社《中国近代历史辞典1840-1949》第614页(420字)

1937年2月15日至22日在南京召开。中共中央为了实现国共两党的重新合作,于2月10日发表《致国民党三中全会电》,向国民党提出五项要求和四项保证。会议的中心议题为确定国民党在西安事变和平解决后对共产党和对日本的政策。会议拒绝张学良、杨城提出的八项主张。决定延期召开国民大会,并由中央常务委员会修正国民大会选举法及代表选举法。宋庆龄、何香凝、冯玉祥等十三人提出《恢复孙中山先生手订联俄、联共、扶助农工三大政策》案,汪精卫等则提出“剿共”的议案。于21日通过实际上接受中国共产党提议的决议案。但由于亲日派的阻挠,把实际上接受国共合作的决议写成《关于根绝赤祸之决议案》。仍对中国共产党妄加指责。但在对内政策上,确定了和平的政策,基本上停止了国内战争,表示愿意同中国共产党进行谈判;在对日政策上第一次提出抗战,表示“如果让步超过了限度,只有出于抗战之一途”。还讨论通过了中国经济建设方案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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