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江西人民出版社《中国近代历史辞典1840-1949》第620页(644字)

1926年1月1日至19日在广州举行。出席代表二百五十六人。其中国民党左派和共产党人占大多数。汪精卫任大会主席。共产党人吴玉章任大会秘书长。中共中央指定张国焘为出席大会的共产觉党团书记。六会重申“一大”通过的政纲,坚持“联俄、联共、扶助农工”三大政策和反帝反封建的革命目标,回击了右派对三大政策的破坏。通过了《接受总理遗嘱决议案》、《对外改策决议案》。发表了致苏联及致世界被压迫民族、被压迫阶级的电文。在政治、军事、财政、宣传、工运、农运、妇运等决议案中大都采纳了中国共产党的主张。通过的《弹劾西山会议决议案》和《处分违反本党纪律党员决议案》,明确指出西山会议纯属违法,是破坏国民革命的反动行为,并对参加西山会议的首要分子分别给以党纪制裁。选举中央执行委员三十六人、候补委员二十四人、中央监察委员十二人。共产党人李大钊、林伯渠、吴玉章、谭平山、恽代英等七人当选为中央执行委员,毛泽东、邓颖超、董必武、韩麟符、夏曦等七人当选为候补中央执行委员,高语罕当选为中央监察委员。在选举问题上,由于陈独秀、张国焘主张妥协退让,共产党作了很大让步,没有彻底制裁和打击右派,使一些右派分子得以当选为中央执行委员,并在中央监察委员中占绝对优势,为蒋介石篡夺国民党中央的领导权造成了有利条件。西山会议派在会上受到打击后仍坚持其反共立场,于同年3月29日至4月10日在上海召开伪“国民党第二次代表大会”,通过反共决议案,成立伪中央党部,与国民党“二大”相对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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