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会议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江西人民出版社《中国近代历史辞典1840-1949》第623页(351字)

1931年2月蒋介石扣留胡汉民于南京后,国民党内部反蒋势力汪精卫等在广州召开非常会议,另组国民政府,形成宁、粤分裂。“九一八”事变后迫于全国人民要求一致抗日救国的压力,同时也为摆脱各自的困境,宁、粤双方于10月27日至11月7日在上海举行和平会议。会议从蒋介石、汪精卫、胡汉民在上海会唔开始。争论的焦点是中央委员的分配和高级职务的人选。会议讨论通过《中央政制改革案》,规定国民政府主席为国家之首,不负实际行政责任;行政院负实际行政责任,等于责任内阁。决定设立财政委员会,规定中央及地方财政收入限于提供“国防及剿匪”经费。决定由广州、南京双方各自召开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选举数目相等的中央委员,然后召开四届一中全会改组国民政府。蒋介石在新政府成立时退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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