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币改革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江西人民出版社《中国近代历史辞典1840-1949》第640页(319字)

国民党政府废止银本位制、采取纸币制的一次货币制度改革。1935年11月4日国民党政府公布紧急法令,宣布实行“法币政策”,统一全国货币发行权,规定以中央、中国、交通三银行(后加上中国农民银行)所发行的纸币为法币,所有完粮纳税及公私款项的收付一律以法币为限,不得使用银元;禁止白银流通,并将白银收归国有,移存国外,作为外汇准备金;规定汇价为法币1元等于英币1先令2.5便士,并由三银行无限制买卖外汇。由英国策动进行,实际上是对美国企图通过白银政策控制中国币制的反击。美国则于同年12月变更购银办法,迫使世界银价猛跌,以对中国施加压力,迫使国民党政府补充规定汇价为法币1元等于0.2975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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