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洋通商大臣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江西人民出版社《中国近代历史辞典1840-1949》第670页(181字)

简称“南洋大臣”。1861年初清政府设立总理各国事务衙门,下辖五口通商大臣。1866年因通商口岸已增加多处,便改五口通商大臣为南洋通商大臣,管理东南沿海及长江沿岸各口岸通商、交涉事务。因南洋大臣所办理有关外交、海防、关税及官办军事工业各项事务皆与地方当局有很多牵连,故从1873年起由两江总督兼任,此后成为定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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