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江西人民出版社《中国近代历史辞典1840-1949》第679页(230字)

即厘金税。旧中国在国内水陆交通要道设立机构征收的一种商品通过税。1853年清政府在扬州仙女庙设厘金所,对该地米市课以百分之一的捐税。百分之一为一厘,故称“厘捐”或“厘金”。以后各省纷纷仿行,推行全国各地,不仅名目日益繁多(如厘金、活厘、货厘、统税、统捐、产销税、落地税、山海捐、铁路货捐等),而且税率极不一致,并不限于百分之一。后成为反动政府残酷剥削人民的一种重要手段。1931年虽与常关一并撤消,但名亡实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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