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路运动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江西人民出版社《中国近代历史辞典1840-1949》第694页(512字)

又称“铁路风潮”。辛亥革命前人民群众反对清政府出卖铁路权力的运动。1905年前后,湖南、湖北、广东、四川四省人民展开收回利权、自办铁路的爱国斗争,由绅商成立铁路公司,筹款兴建粤汉、川汉铁路。到1911年有股金四千多万两,其中商人的股金称“商股”;从各种捐税征集来的股金称“民股”。四川、湖南两省甚至按田亩征收“利股”,对稍有土地的农民征收了“租股”在两省的股金中占有很大比重。5月清政府宣布“铁路国有”政策,命端方接收铁路公司,令盛宣怀同英、法、德、美四国银行团订立《粤汉川汉铁路借款合同》,借款六百万英镑,将铁路主权出卖给帝国主义者;而且对四省筹集的股金,两湖只还本不付息、广东只还本六成、四川的股本则不发还。因此引起了四省各阶层人民的反抗,四川尤为激烈。6月成都成立保路同志会,参加者达数十万人。8月以后成都等地出现群众性的罢市、罢课和抗捐、抗税斗争。9月7日四川总督赵尔丰屠杀请愿群众数十人,激起了四川人民的更大愤怒。同盟会会员乘机组织同志军在各县发动武装起义,把保路运动推向高潮,成为武昌起义的前奏;端方带领鄂军入川,镇压起义,武汉空虚,又给武昌起义提供了很好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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