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冈村宁次的命令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江西人民出版社《中国近代历史辞典1840-1949》第721页(564字)
冈村宁次是日本侵华军的总司令。日本宣布投降后,1945年8月15日朱德总司令给冈村宁次下达了促其率部投降的命令。内容是:(一)日本政府已正式接受《波茨坦宣言》条款宣布投降。(二)你应下令你所指挥下的一切部队,停止一切军事行动,等候中国解放区八路军、新四军及华南抗日纵队的命令,向我方投降(除被国民党政府的军队所包围的部分外)。(三)关于投降事宜,在华北的日军,应由你命令下村定将军派出代表至八路军阜平地区,接受聂荣臻将军的命令;在华东的日军,应由你直接派出代表至新四军军部所在地天长地区,接受陈毅将军的命令;在鄂豫两省的日军,应由你命令在武汉的代表,至新四军第五师大悟山地区,接受李先念将军的命令;在广东的日军,应由你指定在广州的代表,至华南抗日纵队东莞地区,接受曾生将军的命令。(四)所有在华北、华东、华中及华南的日军(被国民党军队包围的日军在外),应暂时保存一切武器、资材,静候我军受降,不得接受八路军、新四军及华南抗日纵队以外之命令。(五)听有华北、华东之飞机、舰船,应即停留原地;但沿黄海、渤海之中国海岸的舰船,应分别集中于连云港、青岛、威海卫、天津。(六)一切物资设备,不得破坏。(七)你及你所指挥的在华北、华东、华中及华南的日军指挥官,对执行上述命令应负绝对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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