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江西人民出版社《中国近代历史辞典1840-1949》第842页(212字)

清末的地方谘议机关。清政府宣布“预备立宪”以后,于1909年10月下令各省选派一批官绅和资产阶级上层分子当议员,成立这一机关。规定这一机关有讨论本省行政兴革和公债税收等权力,实际上只能提出建议以供督抚采纳,不能监督地方行政以尽代表权力。不过,这些议员形成了立宪派。经过1911年的武昌起义,许多省的议员看到清政府的大势已去,相机策动本省的督抚宣布独立并且从中攫取地方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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