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江西人民出版社《中国近代历史辞典1840-1949》第917页(339字)
1949年6月15日至19日在北平(今北京)召开。参加会议的有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界民主人士、国内少数民族、海外华侨等二十三个单位的一百三十四名代表。选出以毛泽东为首的常务委员会。常委会下设六个小组,分别完成:(1)拟定参加新政治协商会议的单位及其代表名额;(2)起草新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条例;(3)起草共同纲领;(4)拟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方案;(5)起草宣言;(6)拟定国旗、国徽、国歌方案等项任务。通过了《新政治协商会议的单位及其名额的规定》。称“新政治协商会议”是为了区别于1946年1月10日在重庆举行的政治协商会议。1949年9月21日举行新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时改称“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