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诗的浪漫主义思潮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广西人民出版社《中国现代文学词典第四卷歌卷》第7页(1682字)

二十世纪一、二十年代的中国社会,正处于新旧交替的过渡时期,充满了各种矛盾冲突。广大青年迫切要求个性解放,部分诗人和作家则热衷于借鉴欧美浪漫主义作品,从中汲取反抗的勇气,寻找突破口。这一切,构成了浪漫主义产生的适宜的气候和土壤。1921年7月,创造社在东京成立,其成员对浪漫主义的实质及其美学原则虽然没有一致的见解,但他们都强调文学必须忠实地表现自己“内心的要求”。同时,他们崇仰“天才”,重视“神会”,要求文学的“全”与“美”,宣传艺术“无目的”论(成仿吾《新文学之使命》、郭沫若《文艺之社会的使命》)。他们的作品也强调自我表现,歌颂大自然的伟力,在艺术形式上,多模仿美国诗人惠特曼的自由体诗,多用排比的诗句,注重形式的创新。面对着半封建半殖民地的中国的现状,他们在提出“文学本身的使命”的同时,很强调文学的“时代的使命”,认为“文学是时代的良心,文学家便应是良心的战士”(成仿吾《新文学之使命》)。这些主张表明,中国现代诗歌中的浪漫主义虽然是从西方移植过来,但是它一开始就与西方的浪漫主义有所不同。1921年8月,郭沫若的《女神》出版。这本诗集体现了中国现代浪漫主义诗歌的特征,采取惠特曼奔放不羁的自由体,歌唱诗人对宇宙对人生的思索,反映了二十世纪“动”的旋律节奏,以火山爆发般激情,强烈诅咒封建社会,热烈歌颂反抗精神,喊出了“五四”时期反帝反封建的时代强音。二十年代初期,在杭州出现了汪静之、潘漠华、应修人、冯雷峰组织的湖畔诗社,在上海、北京出现了冯至、陈炜谟等人组织的浅草社、沉钟社。这几个团体的诗歌都以歌唱爱情为题材,呈现出与创造社不同的浪漫主义风采。1923年,新月社成立。1925年以后,以闻一多、徐志摩为代表的浪漫主义格律诗出现于诗坛,其诗风迥然不同于以郭沫若为代表的浪漫主义自由诗。闻一多认为:“诗的实力不独包括音乐的美(音节),绘画的美(词藻),并且还有建筑的美(节的匀称和句的均齐)。”(《诗的格律》)强调要讲究格式、音尺、平仄和韵脚。他提出了较完整的新诗格律化的理论,使新诗在体制与音韵等方面更趋于丰富与成熟,具有积极的意义。但新月派诗人在思想上受到英美资产阶级的深刻影响,他们虽也不满社会现实,却缺少郭沫若那样狂飙突进的反抗精神,更多的是在个人的小天地中,对人生、爱情、理想、美作执着的追求,一旦在现实中碰壁,就感到幻灭的苦痛。从二十年代末到三十年代,阶级斗争日趋尖锐,许多浪漫主义诗人都或多或少地发生着变化。郭沫若经过大革命的战火洗礼,胸襟更开阔,生活实感更丰厚,革命意识更强烈,开始迅速摄取火热斗争中的现实镜头,唱出战斗的歌声,抒发自己的浪漫激情,从而在现代诗歌发展中,形成一种具有鲜明风格特征的革命浪漫主义。这种变化,表现在《前茅》、《恢复》两部诗集中。而曾是创造社成员的王独清,则从浪漫主义蜕化为感伤、颓废,最后从诗坛上消失。新月社的徐志摩在诗歌艺术上有突出成就,对新诗格律化问题作了有益的探索,但随着幻想的破灭而颓唐消沉,其诗歌也从早期积极的浪漫主义的歌唱变成后期悲观绝望的喊叫。闻一多早期受唯美主义影响,其诗作以《红烛》为代表,浪漫主义色彩颇为明显;但他具有强烈的爱国精神和正义感,对现实人生采取严肃的态度,在现实的启迪下,其诗风逐渐向现实主义转化,写出诗集《死水》。从三十年代后期到建国前夕,解放区的诗人们由于生活在新的世界和新的人物中间,他们的主观世界和创作方法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出现了现实主义和浪漫主义两种创作方法的彼此渗透和互相融汇。浪漫主义诗歌由原来较为单纯的自我抒情开始为表现丰富而广阔的外在世界所取代;而现实主义诗歌一方面保持其固有的传统,同时也闪耀出一种新的浪漫主义光彩。这种渗透、融汇,在叙事长诗中表现得尤为突出,如李季的《王贵与李香香》和阮章竞的《漳河水》,其情节的选择与概括富于民间传奇色彩,主要人物的外形美与精神美夸张性地结合,对改变自己和所有劳苦群众的命运有明确的信念。这是产生在人民翻身解放的新时代的新型的浪漫主义,显示出浪漫主义与现实主义的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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