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实主义(现实主义)诗派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广西人民出版社《中国现代文学词典第四卷歌卷》第39页(767字)

1915年,在文学革命正式提出以前,《新青年》编者陈独秀在《现代欧洲文艺史谭》一文及答读者信里,针对旧文学严重脱离时代人生的弊端,最先提出写实主义的文学主张。在诗歌领城里,刘半农是较早提倡写实诗歌的一个。1917年,他在《诗与小说精神上之革新》里,指斥旧诗坛已成“假诗世界”,强调诗歌的真实性,主张诗人要认真观察自然和娴习人生现象,“在自然界及社会现象中,放些本领去探出一个‘真’字来”。在陈独秀、刘半农等人的现实主义文论的张扬下,1918年《新青年》首次刊出的新诗中就有《人力车夫》、《相隔一层纸》等实写社会的诗歌。该刊先后发表了近200首诗歌,风格虽不一致,但采用写实主义手法的诗歌数量不少。其流风所及,《新潮》、《少年中国》、《时事新报·学灯》、《民国日报·觉悟》等最初发表白话新诗的报刊,也刊出不少写实主义的诗歌。因此,茅盾在《论初期白话诗》里说:“初期白话诗的最一贯而坚定的方向是写实主义。”初期的写实主义诗歌,在思想和艺术上表现出共同的特色:直接描写社会现象,真切地反映人生问题,不是重在表现自我,而是具有较强的客观性。诗人在客观地反映社会人生时,特别注意描绘社会黑暗面,表现底层人民的痛苦。这类诗有着批判的锋芒,表现出人道主义思想,但多采取旁观与同情的态度。诗的形式多采用自由体。语言明了通俗,有着素朴的风格。这些诗歌揭露了社会矛盾,传播了新的思潮,有些还具有“历史文件”的价值。不足的是少含蓄,多直露,明快有余而缺少余香与回味。主张“文学为人生”的文学研究会、二十年代末期的普罗诗派、三十年代的中国诗歌会、四十年代的七月诗派,还有解放区的诗歌界,都倡导现实主义诗歌。从诗歌理论到诗歌实践,写实主义诗派得到日益深广的发展,成为我国现代新诗坛的主流诗派,制约着新诗的走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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