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广西人民出版社《中国现代文学词典第四卷歌卷》第41页(1202字)

1923年,徐志摩与友人将两周一次的聚餐会,改为俱乐部性质的新月社,成员有作家、政界和金融界人士等。“新月”二字出于印度诗人泰戈尔的诗集《新月集》。1926年4月到6月,徐志摩与闻一多、饶孟侃等人编辑北平《晨报》副刊《诗镌》,撰稿人有刘梦苇,于赝虞,蹇先艾等,共出刊11期。他们倡导新格律诗,探讨新诗的音节与格律。1927年,徐志摩与胡适、闻一多、梁实秋、余上沅、邵洵美、张禹九等人在上海创办新月书店。1928年3月,徐志摩等人又创办综合性的《新月》月刊,该刊也发表新诗。1931年1月,徐志摩、邵洵美、陈梦家创办《诗刊》季刊,共出4期。同年9月,陈梦家编辑的《新月诗选》出版。他从《晨报诗镌》、《新月》、《诗刊》,以及《死水》、《志摩的诗》等专集中,选录徐志摩、闻一多、饶孟侃、朱湘、孙大雨、陈梦家、邵洵美、方令孺、林徽音、方玮德、卞之琳、沈从文、刘梦苇、朱大枬、杨子惠、梁镇、俞大纲、沈祖牟等18位诗人的诗作80首,反映出他们共同的思想和艺术倾向。后人称这些诗人为新月诗派,并以《新月》月刊的创刊为标志,将新月诗派分为前期与后期。前期的新月诗派,对随口曲式的自由诗不满,反对没有遮拦地放纵思想情感,主张文艺创作要有节制。他们探索适于表现精神的“象样的诗式”,以“要求投胎的思想的灵魂”,“构造适当的躯壳”为自己的责任(徐志摩《诗刊弁言》)。他们与“五四”时期废除诗律的呼声相反,认为格律对于创作不是一种束缚,而是表现的利器。他们要求“创格”,去发现新格式和新音节,提倡新诗的格律化。闻一多在《诗的格律》里提出:诗是视觉艺术和听觉艺术。“诗的实力不独包括音乐的美(音节),绘画的美(词藻),并且还有建筑的美(节的匀称和句的均齐)。”他们放弃了旧诗格律,努力输入和试验西洋律诗,较多地受到了英国浪漫派诗歌的影响。他们尝试的格律诗,大都有韵,讲究词藻,形式整饬,被人称做是方块诗或豆腐干体。诗歌题材比较广泛,也不乏爱国精神和民主精神的作品。他们强调诗歌艺术,对初期的新诗存在的浅露粗疏的弊病作了一定的矫正。但是,新月诗派对于诗歌形式的过分追求,产生了形式主义的流弊。徐志摩在《诗刊放假》里谈到,他们已经发现了标榜“格律”的可怕的流弊:“谁都会运用白话,谁都会切豆腐似的切齐字句,谁都能似是而非的安排音节——但是诗,它连影儿都还没有跟你见面!”新月诗派的后期,形式主义的流弊更为严重,艺术上的精雕细琢,掩饰不了内容的苍白无力。他们标榜“健康”与“尊严”,主张文学要表现“人性”,与当时正在发展的无产阶级革命文学运动相对抗。三十年代初,“左联”领导下的中国诗歌会成立后,对新月诗派进行了尖锐地批评,从此该派的影响日趋衰落。1933年随着《新月》月刊的停刊,新月诗派的活动即告停止。其中的有些成员以及受到该派影响的一些诗人,后来在严酷的民族战争环境里转变了诗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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