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的境界——情趣与意象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广西人民出版社《中国现代文学词典第四卷歌卷》第400页(830字)

收于1948年正中书局版论着《诗论》。这是现代诗论界研究诗的意境问题的较早的、有影响的一篇专论。文中所说的“境界”即通常所说的意境。作者认为诗的意境的产生有两个条件,第一是必须来自直觉,一个意境如果不能在直觉中成为一个独立自足的意象,那就没有完整的形相,就不能成为“诗的境界”;第二是这个意象必须能表现一种“情趣”。人们注意一个形象时,常达到物我两忘的境地,这时“我的情趣”与“物的意态”往复交流,不知不觉中人情与物理互相渗透,以致情景相生而契合无间,这便是“诗的境界”。作者还认为,意境也不是一成不变的。每个人所能领略到的境界都是“性格情趣和经验的反照”,人的性格情趣和经验彼此不同,所以无论是欣赏自然风景或是读诗,“各人在对象中取得多少,就看他在自我中能够付与多少”。欣赏一首诗就是“再造”一首诗,真正的“诗的境界”是无限的,永远新鲜的。文中论述了诗境的几种重要分别:一是王国维提出的“隔”与“不隔”的分别。指出,情趣与意象相熨贴,使人见到意象便感到情趣,就是“不隔”;意象模糊零乱或空洞,情趣浅薄或粗疏,不能在读者心中现出明了深刻的境界,便是“隔”。王国维以“显”为“不隔”,以“隐”为“隔”,这是值得商酌的,因为“显”与“隐”各有“隔”与“不隔”之别。“显”和“隐”功用不同,写景宜“显”,写情宜“隐”。二是王国维提出的“有我之境”与“无我之境”的分别。其实“诗在任何境界中都必须有我”。与此相联系,文中谈到没有诗是完全主观的,因为情感表现为诗,“必外射为观照的对象”;也没有诗是完全客观的,因为“艺术对于自然必有取舍剪裁,就必受作者的情趣影响”。当然,诗中主观与客观有程度上的等差。情趣与意象之中有隔阂与冲突,“最高理想的艺术”是要打破这种隔阂与冲突,使情趣与意象融化得恰到好处。文中还就情趣与意象配合的情况,对中国六朝以前古诗的发展作了简要分析,并指出各时代的诗都可以用情趣与意象配合的观点去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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