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医药、卫生 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中医辞海中册》第1156页(211字)
基础理论名词。
指以促使呕吐为主要作用的药物。又称催吐药。
适用于误食毒物,停留胃中,未被吸收;或宿食停滞不化,尚未入肠,脘部胀痛;或痰涎壅盛,阻碍呼吸;以及癫痫发狂等证。涌吐药作用强烈,大都具有毒性,使用时当注意用量、用法。
体质虚弱、年老幼儿、妇女胎前产后,以及失血、眩晕、心悸、劳嗽喘咳者当忌用。吐后当休息,不宜马上进食,待肠胃功能恢复,再饮流食或食易消化食物,以养胃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