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家本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江西人民出版社《浙江古今人物大辞典下》第368页(250字)

【生卒】:1840—1913

【介绍】:

字子惇,号寄簃。归安(今湖州)人。清光绪进士。曾任天津、保定知府。光绪二十年(1901)起,历任刑部左侍郎、法部右侍郎、修订法律大臣,并兼任大理院正卿等职。1910年兼任资政院副总裁。次年,任法部左侍郎,主持修订法律,建议废止凌迟、枭首等酷刑,用修订的《大清现行刑律》取代《大清律例》,并参照国外刑律,制订《大清新刑律》,对刑法作了改革。有《沈寄簃先生遗书》甲编23种、乙编13种,编有《沈碧楼丛书》12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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