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略》四卷 明 周伦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天津科学技术出版社《中国分省医籍考上册》第612页(591字)

康熙三十年《苏州府志》卷四十五《艺文》。

同上《志》卷六十三《人物·列传》九:周伦,字伯明。昆山人。弘治己未进士,授新安知县。会秋旱,飞蝗云集。明年大水,疏请停派未发寄养匹。从之。又仿古常平仓法,减价粜谷以济饥民。长隄溃,即请粟抚院,募民筑隄,隄成而民亦得济。台臣上其考,拜监察御史,巡视居庸、泉等关。疏陈六事,皆中机宜。正德丙寅,奉勅勘太监李兴砍伐禁林山木。奏入,上嘉其直。时逆瑾用事,乃以除丧还京违限一年致仕。又摭其曾荐都御史雍恭(一作雍泰)为党比,罚米二百石。曾论西库花米积弊,再罚米一百石。倾其家。瑾诛,复除御史,升南京大理寺右丞,寻升少卿。嘉靖初,拜都察院佥都御史,提督操江,擢兵、工二部侍郎。清理军职,升南京刑部尚书,旋改北部,侍经筵。时辅臣桂萼以谏官论去,逮其私人李梦鹤等下刑部。张永嘉(张璁)请解于伦。伦以自有公论对。遂不合。仍改南京,三年,谢政归。与里中故旧倡为延景约。性识医理,每以疾疠施药,全活甚多。又十年卒。年八十。

乾隆十六年《昆山新阳合志》卷二十《人物·列传》二:周伦,号贞庵。伦为人坦易,而操履特严。词清健,行草有晋人风。所着:《贞翁净稿》二十卷、《奏议》十二卷、《西台纪闻》二卷、《医略》四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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