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草节要》十卷 明 叶子奇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天津科学技术出版社《中国分省医籍考上册》第952页(915字)

乾隆元年《浙江通志》卷二百四十七《子部》下。

乾隆二十七年《泉县志》卷十二《艺文志·着撰》:《自序》略曰:《本草》之经,其初止于三百六十余种而已。以上药一百二十种为君,养命以应天。中药一百二种为臣,养性以应人。下药一百二十五种为佐使,主治病以应地。以义言之,固足以符天数而相同,此造端立言之初意也。至于后贤继作,因而重之以为七百三十种,列于副品,则固已多于旧矣。及夫唐苏恭之《注》、吴蜀《图经》之出,及陶隐居辨论、陈藏器拾遗,其多已至一千八十二种,而附见之品不与焉。可谓悉乎其备矣。予尝勇读是书,切加爱焉,颇病其诸家言语重复冗杂。年老居闲无事,因取崇安《类编本草集注》,钩元提要,定其文之可存者,以为《节要》一书。故首《本经》,则究其性之体。次《图经》,则识其形之名。参众论,则审其辨之明。备名方,则验其功之效。而终之以寇宗奭《衍义》之说以折衷群言,而补其阙漏者焉。既不径约而失之空疏,又不繁猥而流于泛滥。庶乎词简而义该、语精而意备。

乾隆二十七年《龙泉县志》卷十《人物志·理学》:叶子奇,二名锜,号静斋。少颖悟,专心于内圣外王之学。凡天文、地理、岁闰、音乐之书,无不研究。知圣贤之学不贵多闻,而明通公溥之功,一以静为主。遂自号静斋。尝作《太元本旨》。究通衍皇极之说,儒者称之。又有《范通》、《元理》、《本草节要》等书行于世。

光绪三年《处州府志》卷十九《人物志》上《理学》:叶子奇,字世杰。龙泉人。明初龙凤八年,浙江行中书省以学行荐,廷试中式,授岳州巴陵薄。洪武十一年春,有司祭城隍神,群吏窃饮脑酒,县学生发其事。子奇适至,株连逮狱。用瓦磨墨,有得辄书,号《草木子》。事释家居,续成之。曰草木子者。以草计时、以木计岁,以自况其生也。里人王刚叔从许谦受理一分殊之旨。子奇游刚叔之门。

嘉靖四十年《浙江通志》卷四十六:叶子奇所着有:《静斋集》、《宗选玉》、《本草节要》等书行于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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