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方》三卷 元 徐泰亨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天津科学技术出版社《中国分省医籍考上册》第996页(358字)

见民国十四年《游县志》卷七《艺文考》。

民国十四年《龙游县志》卷十七《人物传》一:元,徐泰亨,字和甫。性敦厚而遇事警敏。少嗜学,能为词赋,既又从师受经。用举者,试吏平江。精思精力,虽惫不休。人或讥其过。泰亨曰:事无小,不可忽也。时朝廷方选用重臣宣抚两浙、江东。泰亨摭时政阙失关大体者为九策以献。会其使迁他官,不果行。留居吴之阊门,无复仕进意。结庐植花竹,日与宾客觞酒赋,或乘兴独往徜徉山水间,自号可可道人。元统元年卒。泰亨读书,务以致用,不屑屑于章句。作诗善体物写情。所着尚有《端本书》、《忠报录》、《自警录》、《可可抄书》各一卷。《历仕集》二卷、《效方》三卷、《诗集》若干卷。《吏学大纲》、《折狱比事》各十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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