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须知》 明 卢洪春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天津科学技术出版社《中国分省医籍考上册》第1033页(440字)

见道光八年《东阳县志》卷二十七《艺文外编·附书目》。

按:《医学须知》。同上《东阳县志》卷十四及康熙二十二年《金华府志》卷十七作赵贤意撰,并误。

道光八年《东阳县志》卷十四上《人物·名臣本传》;卢洪春,字思仁,号东麓。万历丁丑进士。洪春由旌德令擢礼部祠祭主事。帝久不视朝。洪春疏,神宗大怒,以洪春悖妄,命拟旨治罪。阁臣拟夺官,仍论救。帝不从,廷杖六十、斥为民。诸给事中救,忤旨,切让。诸御史疏继之,帝怒夺俸有差。洪春遂废于家,久之卒。光宗嗣位,赠太仆少卿。时侍郎沈鲤等叹曰:卢公贤。家居,朝臣存问不绝,郡县亦尊重之。晚年谢去人事,怡情山水,间出其余学宫以养士,性豁朗,遇事径行,无所顾忌。受杖几死,编修冯琦、陆可教负救,得苏。其在旌德,饶有政绩。其所着有《礼要》、《性理明诠》、《史论补》、《时务论》上下篇、《疏稿》、《医学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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