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省六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综合性图书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国学词典国学基础文库》第217页(1037字)

古代王朝的中央官制之一。“三省”指尚书省、中书省、门下省,“六部”指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三省”为中央最高行政机构,“六部”为中央最高职能部门。以“三省六部”为主体的中央官制是在汉魏以后逐渐形成发展起来的。战国始有“尚书”一官,尚的意思是掌,掌书就是掌管文书,秦朝时为九卿中少府的属官,实际是皇帝的秘书,汉武帝时大权独揽,尚书因在皇帝左右办事,掌管文书章奏,地位逐渐重要。东汉时便设置尚书台,下分各曹(部),逐渐从秘书处发展为中央最高行政机构。因尚书台的办公处设在宫廷殿阁之内,故有“台阁”之称。此时,“三公”虽然名义上仍为宰相,但只是处理例行公事,尚书台长官尚书令“总典纪纲,无所不统”,成为执掌中央政务的事实上的宰相,而台阁也就成为事实上的宰相府。北朝时始称“尚书省”,“省”原来指天子的居处,东汉学者蔡邕《独断》:“天子所居曰禁中,后曰省中。”一说:“汉制:王所居曰禁中,诸公所居曰省中。”后来“省”便成为中央衙门的一种名称。魏文帝曹丕感到尚书台权势太大,将其改为外围的执行机构,另设中书省,掌管中枢机密,其重要性逐渐盖过尚书省,其长官中书令也成为事实上的宰相,故当时人称中书省为“凤凰池”。南北朝时皇帝鉴于中书省权势日大,又设置以侍中为首长的门下省,对中书省加以限制。“门下”原为皇帝的侍从机构,建省后便成为中央王朝的主要行政机构。隋唐时期,就形成了尚书、中书、门下三省分职的中央官制:中书省取旨,门下省审核,尚书省执行,三省首长同为宰相,共议国政。三省分职,实际上是将相权一分为三,以互相限制,互相牵制,这样相权削弱,皇权提高。“六部”作为中央职能部门,隶属尚书省之下。东汉时尚书台由秘书处变为事实上的宰相府后,事务增多,于是分曹治事,每曹设尚书一人,这就是后代中央各部的前身。但至南北朝,部曹尚无定制。隋朝始根据周代“六官”之说,定为吏、户、礼、兵、刑、工等六部,各部首长为尚书,次长为侍郎。六部的职掌大致是:吏部分管官吏的任免、考察、升降等;户部分管土地、户口、赋税、财政等;礼部分管典礼、科举、学校等;兵部分管军政;刑部分管刑法狱讼等;工部分管工程、建筑、屯田、水利等。六部设立后,原来“九卿”的职权变小,有的甚至被撤销。宋代以后,历代王朝的中央官制与名称不无变化,“三省六部”的权势也互有消长,明太祖甚至废除了宰相制,六部直接向皇帝负责,但隋唐设官分职、相权分立的中央官制体系却基本未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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