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综合性图书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国学词典国学基础文库》第295页(1258字)

【生卒】:715—780

【介绍】:

唐代着名理财家。字士安,曹州南华(今山东东明县)人。自幼聪慧过人,有“神童”之称。七岁应童子试(类似现代大学的少年班),被授予“秘书省正字”,在皇家图书馆校阅图书。虽然品级不高,却是一项殊荣。刘晏成人后,曾先后出任县令、刺史、度支郎中(财政官员)、户部侍郎(财政大臣)、盐铁使、京兆尹(京城长安的行政长官)等职,都以精明强干着称。但其间并非一路顺风,而是几起几落。当新即位的唐代宗将他从通州(今四川达川市)刺史的任上召回长安时,他已经四十七岁,在宦海中沉浮了四十年。次年,刘晏被任命为吏部尚书,同平章事(副宰相),主管全国的财政。当时,历时八年的安史之乱刚刚平定,国库空虚,关中缺粮,斗米值千钱,皇宫的供应都很紧张,有时竟闹到禁军乏食。刘晏接手的就是这样一个烂摊子,但他以西汉的桑弘自许,决心为国“重兴功利”。他的第一张王牌就是整顿漕运,南粮北调,将江淮地区的粮食通过运河运到长安。这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疏浚河道、修造船只、组织装运等一系列问题,关键问题还在抢时间,争速度。刘晏成功地解决了这些问题,原来南粮北运每次约需八九个月,而经过整顿后,缩短到四十天,被后代传为佳话。其间自然有许多技术性的问题,不是刘晏能包打天下,他的非同常人之处在于有经济头脑。如他派官员在扬州设船场造运粮船,每造一船,实费不过五百贯,但他却出费一千贯,有人讥其枉费,他却说:“大国不可以小道理。凡所创置,须谋经久。船场既兴,执事者非一,须有剩余衣食养活众人,私用不窘,则官物牢固。”也就是说,个人要有想头,才能把公家的事办好。事实证明刘晏是正确的。后来的接任者反其道而行之,核实每船应用物料,实数供给,没有剩余之钱,专知官难以养家糊口,船场也就办不下去了。刘晏的第二张王牌是改革盐政,为朝廷开辟财源。食盐是生活必需品,利润极高,故自西汉以来,历代王朝大都实行食盐专卖制度,唐代也不例外,产供销一条都由国家垄断。国家垄断产供销的弊端古今一样,一是产品质量难以保证,二是民间无利可图,三是国家开支庞大,仅各地的售盐官就多如毛,结果国库的纯利并不太多。刘晏坚决废弃了这种政策,改由民产、官收、商运、商销,即国家在各地盐场设盐官,监督盐民生产并负责将其生产的盐全部收购,然后就地批发给盐商,盐税在收购价和批发价中扣除,盐商缴款后即可以自由运往各地销售。也就是说,国家是最大的批发商,只管头道批发,小批发和零售则全部让商人去做。这样,公私都有利可图,皆大欢喜。十年之后,盐税就从每年四十万缗增加到六百万缗,占了全国税收总额的一半。《旧唐书·刘晏传》称,代宗时代的军国之用,“皆仰于晏”。但这样一位国家功臣,结局却很悲惨:他在德宗即位后,因与新任宰相杨炎有私仇,被贬为忠州(今四川忠县)刺史。杨炎并未就此善罢甘休,必欲置之死地,便指使人诬告刘晏有谋叛之心,德宗听信谗言,将刘宴处死在贬所,家属迁往岭南。杨炎派人抄他的家,唯“杂书两车,米麦数石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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