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乐府运动

出处:按学科分类—综合性图书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国学词典国学基础文库》第326页(1101字)

中唐时期出现的新潮。所谓“新乐府”,又叫“新题乐府”,指唐代诗人即事名篇所创作的乐府诗,与汉魏乐府及后人袭用古题所作的乐府诗相对。据说,汉魏乐府的特点是“感于哀乐,缘事而发”,这一传统在六朝至唐初却因“嘲风雪,弄花草”的诗风流行而颓靡不振。盛唐诗人杜甫有感于此,便以乐府诗体字句参差、自由灵活的形式,“即事名篇”,来针砭现实,如《兵车行》、《丽人行》、《哀江头》等。这实际上就是一种新题乐府,只不过没有明确提出“新乐府”的概念。随后,元结韦应物、戴叔伦、顾况等人也都有新题乐府之作。元结还提出诗歌应该“极帝王理乱之道,系古人规讽之流”的主张。这些都可视为中唐“新乐府运动”的先声。唐宪宗即位后,曾经颇思振作,这对步入仕途不久的张籍、王建、元稹白居易、李绅等人是极大的鼓舞。他们彼此唱和,相互呼应,要以诗歌的形式来表达自己的政治见解,反映各种社会问题,于是就产生了一股新诗潮,现代学者胡适在所着《白话文学史》中首先将其命名为“新乐府运动”。“新乐府”概念的形成,始于李绅(“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的作者)的《新题乐府》。元和四年(809年),李绅写了《新题乐府》二十首,送给元稹,元稹读后说:“雅有所谓,不虚为文。”自己也仿照这种形式写了十多首,白居易热烈响应,写成五十首,并题为“新乐府”,正式启用“新乐府”一名。白居易将新乐府的创作推向高潮,而且系统、明确地阐述了这一诗歌运动的理论主张,所以被后代视为“新乐府”的代表人物。白居易主张“文章合为时而着,歌诗合为事而作”,“为君、为臣、为民、为物、为事而作,不为文而作”,其目的是“上以补察时政,下以泄导人情”。这实际上就是儒家正统的文学主张,就是要以诗歌作为参加政治的一种方式。他们所创作的“新乐府”也确实在实践这种主张,举凡当时的各种社会问题,包括非常敏感的问题,都被写入了“新乐府”。尽管现代某些学者从纯文学欣赏的角度出发,对这种主张和这些创作大不以为然,甚至认为将诗歌作为政治工具是文学的悲哀,但设身处地,我们不难想象这一新诗潮在当时振聋发聩的作用。当时没有新闻媒介,白居易等人实际上是以诗歌的形式来报导社会问题,发表评论,类似所谓“诗报告”或“报告文学”。白居易等人并非“遵命”图解朝廷政策,而是因有一种使命感和信念,便以极大的热情和勇气来揭露社会的阴暗面,以求得以改善。他们的目的并不是创造供艺术欣赏的美文学,而是揭露、针砭、讽喻。就是放到现在,如果有这样的诗人,我们也会对其表示极大的敬佩。现代读者不会从纯文学欣赏的角度去批评“报告文学”,同理,也不应该从这一角度苛求“新乐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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