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综合性图书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国学词典国学基础文库》第415页(395字)

史书分类名目之一。“别史”之名,创自南宋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以与“正史”相别,指官定“正史”之外有体例、有系统、有组织的史籍。一般说来,“别史”与“正史”的区分很明确,就在于是否经过官方命定,如《旧唐书》、《旧五代史》,在清朝皇帝钦定其为“正史”之前,就只能算“别史”。最容易混淆的是“别史”与“杂史”的分界,近代张之洞《书目答问》以“关系一朝大政者入别史,私家记录中多碎事者入杂史”,这种区分基本上被学界认可。“正史”的体裁限于纪传体,而“别史”的体裁却形形色色,主要有纪传体(如《续汉书》)、编年体(如《资治通鉴》)、典志体(如《通典》、《通志》)、纪事本末体(如《宋史纪事本末》)、实录体(如《明实录》、《清实录》)、会要体(如《唐会要》、《宋会要》)等。由此可见,“别史”比“正史”要丰富得多,其史学价值,是绝不亚于“正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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