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综合性图书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国学词典国学基础文库》第429页(838字)

唯一一部曾题为“皇帝御撰”的正史。唐房玄龄等撰。唐以前,关于两晋的史着超过二十家,或用纪传,或用编年,着名者如东晋干宝的《晋纪》、孙盛的《晋阳秋》、南齐臧荣绪的《晋书》等,以《晋书》为书名而且采用纪传体的就有九种。但在重归一统的大唐王朝看来,这些史着都有缺陷,不能作为一代正史。唐太宗贞观二十年(646年),下诏重修《晋书》,由宰相房玄龄任监修,集中当时第一流的史学家如令狐德棻、李延寿、敬播等,以不到三年的时间,完成了这项修史工程,当时称为《新晋书》,以与前此各家撰写的《晋书》相区别。唐修《晋书》分为纪、志、传、载记四部分,其中“载记”是《晋书》特创,以记载“五胡十六国”的史事。唐太宗李世民亲自为《宣帝纪》、《武帝纪》、《陆机传》、《王羲之传》写了“论赞”,称为“制曰”,故旧本总题为“唐太宗文皇帝御撰”。唐太宗所以要写这四篇史论,原因很简单:司懿(宣帝)是晋王朝的奠基人,司马炎(武帝)是晋王朝统一大业的完成者,唐太宗作为创业和守成之君,想借此来表达自己对治乱兴衰的看法;而陆机的文章和王羲之的书法,则是唐太宗特别爱好的。据说,唐太宗死时,竟将王羲之《兰亭序》真迹同葬昭陵,后来传世的不过是摹本。但后代史家对《晋书》的评价并不高,甚至偏低,认为其主要不足是“猎奇”,常将“小说家言”采写进去,如《干宝传》写其母甚妒,其父亡时,竟将其所宠爱的女仆推入墓中,十多年后,母丧开墓,而女仆伏棺如生,载还,经日而苏,言其父常取饮食给她,恩情如生前云云。《旧唐书·房玄龄传》批评说:“史官多是文咏之士,好采诡谬碎事,以广异闻;又所评论,竞为奇艳,不求笃实,由是颇为学者所讥。”其实,唐代关于“史”的观念本来如此,不足为怪,如唐修《隋书·经籍志》就将《搜神记》、《述异记》、《齐谐记》等“志怪小说”归在“史部”。从文章的角度说,《晋书》不失为可诵之书,颇有《世说新语》的那种隽永、清妙的风味,其可读性远远在宋代以后所修的正史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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