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综合性图书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国学词典国学基础文库》第463页(821字)

儒家关于认识和实践关系的哲学范畴。“知”指认识、知识等;“行”指行动、行为。但这里的“知”主要指道德意识,“行”主要指道德实践。孔子认为“知”有三种,最上为“生知”(生而知之),其次为“学知”(学而知之),其三为“困知”(困而学之)。孟子发挥孔子“生而知之”的观点,认为人生而具有“不学而能”的“良能”和“不虑而知”的“良知”,即所谓“恻隐之心”、“是非之心”等。这里虽未涉及“知”与“行”的关系,但既然是“生而知之”,所谓“知”当然在“行”之前。事实上,历代儒家大都主张“知先行后”,在他们看来,“知”的对象是先验的道德法则,或名“天理”,或名“本心”,是通过正心诚意的功夫或内心的体认获得的,而“行”不过是实践这些道德法则罢了。也就是说,“知”是“行”的依据,而“行”则是“知”的结果。程颐曾经打过一个比方:“譬如人行路,想从洛阳到京师,必须先知道要出哪个门,要行哪条路,方向路径知道了,然后才能到。如果不知,虽然有往京师之心,却向哪里行去?”“知在行先”并不是轻视“行”,恰恰相反,儒家强调的就是“力行”,至少是“知行并重”。朱熹曾将“致知”和“力行”比做人的两足,鸟的两翼,车的两轮,说是“不可废一”。王守仁主张“知行合一”,认为“知”和“行”是统一的:“知而不行,只是未知。”《左氏传》昭公十年:“非知之实难,将在行之。”这一句后来被概括为“知易行难”的儒家格言,就是强调“行”的重要性。“知在行先”本来是在道德哲学范围内立论,一旦超出这个范围,就难以自圆其说,故朱熹提出“知行相须”、王守仁提出“知行合一”,来加以弥补。朱熹说:“曾被伤者,便知得是可畏。”王守仁说:“食味之美恶,必待入口而后知,岂有不入口已先知食味之美恶者耶?路歧之险夷,必待身亲履历而后知,岂有不待身亲履历而先知路歧之险夷者耶?”都是说的“知在行后”的道理。显然,他们在“知”与“行”的关系问题上是二元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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