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物致知

出处:按学科分类—综合性图书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国学词典国学基础文库》第476页(824字)

儒家认识论的命题。简称“格致”。语出《礼记·大学》:“致知在格物。”如果照字面直译,就是:求得知识在于穷究事物的道理。这很容易被现代人误解为是一种科学的认识论。晚清就曾经以“格致”来统称物理、化学等自然科学。其实,在儒家那里,“格物致知”是一个道德哲学命题,与自然科学风不相及。《礼记·大学》说得非常清楚:“物格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诚,意诚而后心正,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物”的意思就是“事”,但这个“事”不是泛指自然世界的物理,而是特指人类社会的事理;“知”就是五常中的“智”,是道德智慧,而不是科学智慧。“格物致知”是“正心诚意”的前提,是“修齐治平”的基点,但宋以后儒家对“格物致知”的理解却存在很大分歧。宋代理学家朱熹曾将“物”解释成“天下之物”,认为“天下之物莫不有理”,所以,“即凡天下之物,都应因其已知之理而日加穷究,以求达到其极点。天长日久,一旦豁然贯通,对众物的表里精粗就会无不知晓,而我心也就无不明朗。”朱熹只是企图以知识作为道德信仰的支柱,并非要人将心力放在钻研自然物理上。陆九渊则针锋相对,反对在心之外去穷理求知,而将“格物致知”理解为“格去物欲”而求得天理。明代王守仁也反对朱熹的“即物穷理”,他曾说:“先儒解‘格物’为格天下之物,天下之物如何格得?且谓一草一木亦皆有理,今如何去格?纵格得草木来,如何反来诚得自家意?”于是将“格物致知”说成“致知格物”,“致知”是“致良知”,“格物”就是“正物”,就是“致吾心之良知于事事物物”,把心中的“良知”贯彻到事事物物中去,使事事物物与我心的“良知”相符合。这两种截然相反的理解,是宋明儒学的一大公案。简单地说,朱熹强调“道问学”,主张从宇宙回到我心,是归纳;陆王强调“尊德性”,主张由我心推广到宇宙,是演绎,但最后却是“殊途同归”,目的都在个人的道德修养,而不在科学地认识客观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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