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留阿奇木伯克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民族出版社《中国少数民族文化大辞典西北地区卷》第48页(287字)

清朝于光绪年间在新疆建省后,全省各地都废除了伯克制度。但当时,塔吉克族聚居区色勒库尔还没有设“厅”治理,地方民政仍由原来的阿奇木伯克管理。设立蒲犁厅后,本应完全废除伯克制度,但由于这里是边远少数民族地区,外来的官吏不熟悉当地情况,所以仍旧留用正、副阿奇木伯克二人,以便进行统治。设立蒲犁厅后,原阿奇木伯克买买提·克里木在职务上已降为地方长官“分防通判”的属吏,但是,清政府不仅保留了他的“阿奇木伯克”职称,还在1904年赏给他三品顶戴。民国以后,在正式的蒲犁县长之下,这一非正式的县长——“阿奇木伯克”的称号仍保留了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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