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厂回族自治县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民族出版社《中国少数民族文化大辞典西北地区卷》第74页(653字)
原为三河县大厂回族自治区,1955年12月7日改为大厂回族自治县。1958年,曾与三河县、蓟县合并为蓟县,1962年后又恢复大厂回族自治县建制。位于河北省东南京、津之间。其两侧与三河县相邻。距其西北方向的北京仅有50公里,素有“京畿”之称。县政府设在大厂镇。全县总面积175平方公里,人口10余万,回、汉两族为主(回族占20.30%)。辖2镇4乡102个村。远古为冀州、幽州、燕等地。后属渔阳、范阳之地。唐后属三河县。民国初属京兆,后属河北省。当地回族多为明代永乐十九年(1421)迁都北京时由南京随迁而来。该县地势平坦,潮白河、鲍邱河流经县境。气候干旱湿润相继。春日干旱多风,夏季多雨。农产有小麦、谷子、大豆、玉米、棉花、花生等。其中棉花洁白绒长享有盛名,为河北重点植棉区。牛羊畜牧业较普遍,是京津一带商品牛生产基地。大厂县有光荣的革命传统,1942年,抗战艰苦时期大厂地区建立了一支抗日武装力量,即冀东十四军分区回民队。在极艰苦的条件下,与日寇的“强化治安”做了针锋相对的斗争。解放后,在自治县政府领导下开展了改土改水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先后治理疏通了以谭台灌区为主体的群英、迎春、跃进、团结等渠道。并且发展了化肥、农业机械、轧花、榨油、五金建材、特种工业等地方工业。以通坨铁路和香夏、厂皇公路为枢纽,交通十分便利。自治县北坞村的北坞清真寺颇有名,始建于明万历四十五年(1617),寺面积4920平方米,大殿面积660平方米。乾隆皇帝所赐之匾现存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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