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民族出版社《中国少数民族文化大辞典西北地区卷》第77页(184字)

土族婚俗之一,是土族婚姻习俗中属自由婚之一种。过去,女孩满15岁,因某种原因不能出嫁者,拜灶为婚,将少女之装束改为少妇之装束,自此可广泛进行社交,自由选择其配偶。女子戴天头的原因可归纳为三:一、年满15岁,尚无合适的配偶者;二、有某种生理缺陷而不能出嫁者;三、父母有女无子,无人养老送终,继承财产,招赘又无合适人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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