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民族出版社《中国少数民族文化大辞典西北地区卷》第102页(258字)

塔吉克族丧葬习俗之一。家中长辈亡故,亲属要戴孝,男人头缠蓝布或黑布,女子披蓝色或黑色头巾,禁穿有喜庆色彩的红衣服和花衣服,年轻女子禁戴首饰。直系亲属戴孝半月、一月甚至一年。丧家一周内不换洗衣物,男子两周内不刮脸、不剃头。丧家一两年内不举行婚礼及其它娱乐活动。未经死者家属许可,村里其它人家亦不能举行婚礼和其它庆祝活动。六个月内,除礼拜五和礼拜六,每天天亮前死者家属均要去坟前哀哭,白天将各种祭品携往坟地置于墓前,以祭奠亡者。肖公巴哈尔节家家要进行大扫除,但丧家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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