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民族出版社《中国少数民族文化大辞典西北地区卷》第126页(291字)

哈斯木汗在位期间(1511-1523)制定的哈萨克汗国第一部法典。在中世纪克普恰克、察合台兀鲁斯使用习惯法的基础上,根据当时社会状况制定的习惯法。非常适合于哈萨克族游牧社会的特点。由于哈斯木汗对民族和汗国的贡献,该法典即以他的名字命名。法典的主要内容有:关于畜牧、牧场、土地诉讼的规定;关于杀人、掳掠人畜,盗窃等刑事犯罪的处罚规定;关于组建军队、服义务兵役的规定;关于挑选使臣条件的规定等;关于婚丧嫁娶与节日礼俗的规定等。该法典的颁布和执行,使哈萨克汗国内部更为安定和团结,对社会发展产生过很大的作用。该法典在汗国内部实行了百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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