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民族出版社《中国少数民族文化大辞典西北地区卷》第142页(510字)

是一种音素文字。回鹘人在西迁之前就已开始使用源自粟特文的回鹘文,但广泛使用是在9世纪中叶回鹘西迁之后。回鹘文字母因时期不同字母数目也不相同。一般认为,回鹘文字母最少有18个,最多达23个。每个字母因在词中出现位置不同,形式也各异。其中用5个字母表示8个元音,用18个字母标记21个辅音音位。早期回鹘文是横写,从右至左,后在汉文影响下改为竖写,从左到右。回鹘文字体分刻本体、写经体和草体三种。其中以刻本体最好认,而草体则难辨认。常用的标点符号是一点或两点。高昌回鹘王国广泛使用回鹘文以后,逐渐废弃了古代突厥文。但11世纪喀喇汗王朝建立以后由于伊斯兰教的影响,葱岭西以至喀什一带的维吾尔人首先改用阿拉伯文字母。而回鹘文则在新疆东北部和甘肃的维吾尔族中长期通行。在哈密吐鲁番一带,回鹘文使用到公元15、16世纪。历史上回鹘文曾对周围民族的文化发展产生过重要影响。回鹘文曾用作元朝和稍后的金帐汗国的官方文字。维吾尔人把回鹘文传给蒙古人,蒙古人在此基础上创制了回鹘式蒙古文,使用至今,满族人从蒙古人那里学会回鹘文并创制了满文。辛亥革命后,满文不再使用了,但新疆的锡伯文却沿用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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