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民族出版社《中国少数民族文化大辞典西北地区卷》第294页(218字)

柯尔克孜族的切肉习俗。一般将整分为羊头、羊尾、眼睛、前腿、后腿、胸脯、脖子等九部分,称之为“九个桑”。九个桑又分为18块木且,每个木且还有大小之分,其中,胸骨肉、脖子肉、肱骨肉不能敬给客人,在有些部落中,不能将桡骨肉敬给客人。切大畜(、牦、牛、骆驼)肉和小畜(羊、山羊)肉亦有区别,大畜的两个胯骨和尾骨连起来算一个桑,亦为大木且,小畜的两个髂骨肉和大畜的胯骨肉是专供长者吃的木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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