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民族出版社《中国少数民族文化大辞典西北地区卷》第341页(181字)

为头克汗在位时(1680-1718)制定的哈萨克汗国法律。因其内容分为7个项目,又称《七项法典》。以原有《哈斯木汗法典》5项条款为基础,渗入伊斯兰教教义,增补土地和偿命条款,扩充为7项,史称《头克法典》。反映了游牧封建社会中阶级斗争的激化与伊斯兰教在哈萨克人社会生活中的合法地位。该法典一直施行到哈萨克汗国破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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