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民族出版社《中国少数民族文化大辞典东北内蒙古地区卷》第141页(245字)

满族婚俗。迎娶新娘前的两三个月,男方家须择吉日将聘礼送往女方家,此举为“过礼”。所过礼物多少不等。礼物中少不了如意,高级如意用翡翠、白玉制成,普通的如意为红木镶翠和玉制成,外罩五面形的玻璃匣。另有新娘的蒙头巾;衣服料、被褥面料、棉花、内装小银锭的玻璃匣;印有大红双“喜”字的馒头100个;、鹅及酒若干。过礼的活猪、羊和鹅均由女方家饲养或馈赠给别的人家,不准宰杀。馒头分送给亲朋好友,以示婚礼即将举行。此婚俗为旧时所行,解放后已有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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