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民族出版社《中国少数民族文化大辞典东北内蒙古地区卷》第176页(419字)

①多为蒙古族王公贵族富户所采用,贫苦农牧民只限于患肺痨病或妇女难产死的人。葬法是:给死者全身缠上白布,涂上黄油,请喇嘛念经超度,然后将尸体投入烈火焚烧。三日后若骨灰飞尽,就认为死者已进入天国;若骨灰尚存,则认为死者在地府受难,家人要请喇嘛诵经。过去,有些王公贵族富户人家还捡拾骨灰,把骨灰和以麦粉,制成人形,存于寺庙的灵塔之中,表示死者已成佛。贫苦人家的火葬比较简陋,只把尸体移出蒙古包或用车拉到野外焚化,然后烧树枝或粪熏蒙古包,有送“瘟神”之意。现在,最原始的火葬方法已不复存在。②辽宁省义县锡伯族丧葬习俗之一。大约在清代嘉庆之前,义县锡伯人均采取火葬方式处理遗体。近代考古发现,锡伯人坟内均埋着盛有骨灰的陶坛。60年代,在义县一村民祖坟中发现15只青条砖盖的大肚坛,上刻死者姓名,其中有夫妻合葬的骨灰。据考,火葬方法是将尸身置于木柴上焚烧,然后由嫡系子女收殓,装入坛中,埋入坟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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