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民族出版社《中国少数民族文化大辞典东北内蒙古地区卷》第182页(276字)

后金土地分配制度。1621年,后金军队攻入辽阳,土地扩大,人口增多,努尔哈赤对田亩制度进行了改革,于当年7月颁布了“计丁授田”的命令。具体规定:将海州地方10万日(1日等于6亩)、辽阳地方20万日,共30万日土地分给满、汉人耕种。每丁分田6日,其中5日种粮,1日种棉;每三丁种官田1日,作为向国家纳税之用;每二十丁抽出2人,1人充兵役,另1人服劳役。八旗将吏及大户都占有大批丁壮,亦大量占有土地,普通百姓得地很少。“计丁授田”与初期实行的“录屯田”相比是一个进步,对辽东地区的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