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民族出版社《中国少数民族文化大辞典东北内蒙古地区卷》第359页(439字)

①清初居住在黑江以北、外兴安岭以南、东至库页岛的费雅喀、奇勒尔及其他饲养驯鹿部族均称为使鹿部,即后来的鄂温克、鄂伦春、赫哲等民族,他们主要以狩猎和捕作为生产手段,用驯鹿作为主要运载和交通工具。明万历四十五年(1617年),努尔哈赤发兵征抚库页岛及附近小岛。35年后,即清崇德七年(1642年),使鹿部族开始向皇太极朝贡,并确立了政治上隶属关系,同时其领地并入清初版图。当时其部众除一部分就地安置、留守边塞之外,其余大部迁至辽东地区,被编入录,正式加入八旗满洲,成为满族共同体组成部分。②满族先世,野人女真诸部之一。又名“奇勒尔”部,也称“北山野人”。使鹿部是人们针对其生活方式的特点而取的别名。该部养鹿、驯鹿、食鹿肉、衣鹿皮,而且以鹿拉雪撬为主要交通工具。该部地处黑龙江以北,大兴安岭一带,东至库页岛、牛满江一线的广大地区。与鄂伦春、赫哲等部族杂居,除养鹿外,还有渔猎。清朝初年,一部分南移,编入满洲八旗,一部分留在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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