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民族出版社《中国少数民族文化大辞典东北内蒙古地区卷》第401页(206字)

清满洲下五旗王公府内之包衣旗兵。分为护军、领催、红甲、白甲、蓝甲五种。按规定,亲王府、郡王府、贝勒府、贝子府、镇国公府和辅国公府的编制数目不一,按上述王府的顺序,护军和领催分别为40、30、20、16、12、8名;红甲和白甲分别为160、120、80、64、48、32名;蓝甲分别为60、50、40、30、20、20名。兵员均由包衣参领、佐领、骁骑校等军官率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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