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民族出版社《中国少数民族文化大辞典东北内蒙古地区卷》第463页(196字)
蒙古族男女双方通过说媒等方式议定婚约的一种婚姻形态。这种形式在元代蒙古人中比较普遍。一般男方首先提亲,女方通过家族会议等形式决定是否接受男方的请求。有时父亲可以为儿子向女方求婚。“多求几遍才许给,就会被人尊敬;少求几遍就许给,要被人轻视。”这句似乎成为女方座右铭的古老谚语,充分体现了元代蒙古人的议婚习俗。以议婚决定婚约的形式一直流传到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