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民族出版社《中国少数民族文化大辞典中南东南地区卷》第31页(198字)

毛南族婚姻习俗。流行于广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等地。“穿耳”(即“订亲”)之后约一二年,男方择定吉日,女方由姑嫂或女伴陪同到男家踩门(即“认亲”)。男方家备办二三桌酒席,请舅父母、叔伯等近亲与来“踩门”的媳妇见面,吃一餐。长辈们给新媳妇封包作见面礼,俗称“哄媳妇”。新媳妇由女伴陪同在男方家住一晚上即回娘家。此后,她不能再称“姑娘”,而称为“媳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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