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民族出版社《中国少数民族文化大辞典中南东南地区卷》第165页(330字)

是解放前流行于广西大瑶山金秀茶山瑶部分村寨的一种习俗。这种习俗大都出于有亲戚血缘关系或因伤害夫妻间恩爱感情所致。因为在封闭的社会里,除本支系的人口少外,还因与山外隔绝,为了本家族或支系的利益,就有“不拢鸭”之说,男女婚姻嫁娶只能在本族系内进行,不能与他族系联婚。因此,男女婚后,如因感情不合等原因要离婚,但又要顾全亲戚关系或不伤害夫妻俩原来的恩爱感情,好说好散,经双方协商,在提出离婚的男方同意女方要求赔偿(一般男方要给女方约五百斤谷子的禾田,叫养生田)离婚的条件下,就请村里一亲戚或老者作证,在证人的主持下,将一竹筒立在地下,二人目睹,由证人持刀,一刀把竹筒破成两半,表示决裂,从此脱离夫妻关系,分道扬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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