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丹土州改县设置碑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民族出版社《中国少数民族文化大辞典中南东南地区卷》第234页(267字)

记述南丹土州改土归流之碑刻。民国七年(1918)九月,河池县知事兼承审南丹土州黄祖瑜(武宣县人)撰文,共约1万字。碑文内容主要记述南丹土知州的历史沿革及改土归流经过,谓“光绪三十一年,土官莫泌(末代土官)病故,改委弹压,仍归河池承审。”民国初年,已有改县之议,但未实行,七年四月才正式建置南丹县,等语。为南丹土知州改土归流提供实物证据。此碑1958年仍树于县人民政府门外,碑文为广西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组所拓,收入广西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的《广西少数民族地区石刻碑文集》第18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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