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花炮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民族出版社《中国少数民族文化大辞典中南东南地区卷》第263页(659字)
①壮族传统体育活动。流行于广西三江、融安、宜山等地。每三年举行一次,俗称“炮会”。其法:用厚纸扎成圆筒状,筒中置火药,下置引火线,上置缠有彩绒的一枚铁环,名曰“花炮”;届时,将花炮置于广场中央,广场的一侧筑主席台;比赛时间一到,由一人点燃引火线,炮筒爆发,花炮即腾空而起;待其落地时,参赛的各寨青年以相等的人数分组,各组蜂拥而上,你抢我夺,相互传递,向主席台跑去,以拿着花炮跑上主席台者为胜,获大会奖赏。旧时,抢得花炮后,即送给愿意领花炮的人家,领花炮者设宴招待荣获花炮的壮者及来贺喜的亲朋,并送给每人一个红包(内有若干钱币)。相传领花炮者将得到三界公(医神)的保佑,老幼康健,益寿延年。今为民间的传统体育活动。②仫佬族一种民间文体活动。每年农历六月二十四日,在罗城龙岩坡的龙王庙庙会上,要举行盛大的抢花炮活动。称花炮节。花炮用竹条扎成伞盖、麒麟、盘龙等支架,缠裹彩色鞭炮,最末端安一个火箭炮或土铁炮,上面放一个用红绸飘带缠的铁环或小马铃。每庙放5个或3个花炮。当主持人宣布花炮节开始,点炮手依次点响花炮。一阵鞭炮响后,火箭炮一声巨响,把铁环或马铃射向天空,随后徐徐降落。此时各村屯的抢炮队立即随着它的降落方向移动、追逐、争夺。哪个人抢到后进入庙门放在神台上的花篮里,谁就是胜利者。如果争得难分难解,以主持人击响钟声为号,停止争抢。铁环在谁手胜利属谁。胜利者被视为英雄好汉。他所在的村屯认为是天赐之福。当晚杀猪公宴,庆祝胜利。花炮的获得者将负责筹办和主持下届的花炮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