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民族出版社《中国少数民族文化大辞典中南东南地区卷》第310页(476字)

土家族人订立乡规民约。桐茶是土家族经济之源,能否将桐茶颗粒无损地收归家,关系到经济收入多少。所以,为使收捡桐茶有序,不发生纠纷,不被盗窃,细捡细收,颗粒还家,特在摘捡桐茶前,农历六月辛卯日,由德高望重的族老主持,将一大一小两头,关进彭公爵主祠;然后,杀牲祭祀爵爷,猪杂煮熟大家合伙吃尽,猪肉按股子分,钱按股收取;最后,则郑重严肃商议收拾桐茶条款,立定禁罚章程,选出颇具责任心的人当巡山员。按合款规定,寒露三天后开始摘茶籽,霜降三天后开始捡桐籽,封款捡期根据桐茶山面积而定,有三、五、七天不等。其间,不准任何他人进桐茶巡检。封禁期满放款,方准许入山,名曰“捡野桐茶”。在封禁期间,若到别人桐茶山复捡桐茶籽,就是扰乱正常秩序,名曰“乱款”,对其则按议款的惩罚款约惩处。巡山者,俗称“包头”,身挎把雪亮长把畲刀,日夜鸣锣巡逻在山林,每到一处则在桐茶树桠上结上草标,警告不法分子不要在这里干不法之事,偷窃桐茶。如果发现有违款者,轻者用畲刀砍破背笼,挂在大路上示众;重者则罚款、罚酒席,言出法随,谁也不得违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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