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民族出版社《中国少数民族文化大辞典中南东南地区卷》第317页(461字)

土家族民办私立学校。清代改土归流,废除了土司不准土民课读禁令,故在官办书院、县学、义学的同时,与其相辅而行的是民间私塾、族学竞相设立。据乾隆《长阳县志·土俗》载,长阳在当时已是“乡馆村塾随处皆有,竹篱茅舍间,吟诵之声与山水风回相答。”乾隆年间长阳土家族人彭秋潭竹枝词:“生儿莫道在村庄,也要经书念几行;绾个木箱提篓饭,山神庙里是学堂。”同治《来凤县志》载:“卯峒地居邑之西南鄙……迩来学校训兴,诵读之声不绝于境内矣”;“童蒙读书馆,城乡皆有之。”同治年间,还兴起了族学。土家族彭、田、覃、向等大姓豪族,都以祠堂、祠田、祠课办起族学。例如,长阳资丘镇的田氏与刘氏,一氏在东街,一氏在西街设立起族学,为鼓励子弟勤奋上进,特设立奖学金;凡到州、府、省,及进京朝考,分别给予不同奖金;及第后,合族到祠堂祭祀宗祖,举行庆贺。至清末,整个土家族地区出现了富家子弟以“延师课读”为荣,贫家子弟也“以读诵为重”的景象。《恩施县志·风俗志》称为“文治日新,人知向学”,尊师重教,蔚成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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