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民族出版社《中国少数民族文化大辞典中南东南地区卷》第357页(674字)

土家族土司衙署行政管理组织机构。各级土司府的组织机构及其属吏,相当庞杂,犹如一个国家。大如宣慰司,小如长官司,均是如此,且属官名称各异,归纳如下:宣慰司属官“旗鼓”最高,“国有征战,则为大将,生杀在掌,然平时亦布衣草履,跨驴而行,绝不类似长官”,由土司胞兄弟“贤者领之”;“五营中军”,官如副将,“以应袭长子领之”;“左右前后四营”,官如参(将)游(击),土司同族“尊者领之”;“旗长”,官如都司,“领纛主客兵”,“以客将为之”;“守备”、“千总”、“百名”,旗长之下官,“名虽任官趋走如仆隶”;“亲将”,随司主近身侍卫,由勇悍任之;“干办舍人”,主办文书牍案及赴京、走差。长官司官属:司内官员;亲莫如“护印”,贵莫如“权司”,其监察各部门权力;“权司”、“总理”、“中军”职最高官职,“上则资其辅相,下则任其指挥,非德才兼全莫任其职。”“权司”掌监察大权,“总理”管民政事务,“中军”管理军事;“中军”辖五营,五营设有“总旗”、“旗长”、“旗鼓”;旗下设“千总”、“把总”,“为弁之米”;“内侍千总”,出入护卫;“外侍千总”,奉便出差,“较之各营千、把总,伊则尊焉”;司外官员:“佥事”,“为一房首领”,巡抚司民;“峒长”,为一峒之主,“无征伐之权,有刑名之任”;“署事”,次于“巡捕”;“杵”,次于“署事”。

“五营”以上官,非族人担任不可;“总旗”以下,异姓人可任。“权司”至“把总”,“贤能者委任终身,不肖者革职另选。所有官职,有不遵定制者,妄自尊大者,邈视上属者,除革职外,另外还要重究。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