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民族出版社《中国少数民族文化大辞典中南东南地区卷》第375页(181字)

清代颁行的以教化番(高山族)民为目的的教育措施。光绪十二年(1887),针对新近开辟的台东、恒春等地区土着的教化,清政府特颁“五教”与“五禁”。“五教”包括教正朔、教恒业、教体制、教法度、教善行;“五禁”包括禁做飨、禁仇杀、禁争占、禁佩带、禁迁避。以上措施对革除高山族陋习、发展生产、促进社会安定起了一定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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