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淳佃农抗租运动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民族出版社《中国少数民族文化大辞典中南东南地区卷》第420页(497字)

近代壮族农民运动。鸦片战争后,郁江两岸壮、汉族地区的土地十分集中,80%为地主阶级所占有。因地租骤增,佃农十分贫困。清咸丰元年(1851)秋,广西永淳县(今属横州)十三屯壮族佃农被迫掀起抗租运动。初,十三屯佃农推举黄可经、陆锦钦、杨隆盛、覃华清、韦道盛、韦庆爱等九人为代表,带着状纸到县衙门控告地主无理增租,要求减租。县衙门不理睬;他们又告到南宁府,府衙门更坏,不但不审理,反而诬陷他们“煽惑佃人抗租”,扰乱社会治安,将九名代表拘禁入狱,押归县监。壮族农民闻讯,聚集了万人之众将县衙门团团包围住,要求释放黄可经等人。事实教育了广大农民,告状是不能解决问题的。次年初,永淳县贫苦农民在壮族佃农李文彩(?-1872,亦名李七)的组织领导下,在永淳平朗圩举行武装起义。八月二十二日,推举李文彩为“头首”,转战永淳、横州、灵山一带。咸丰四年(1854)十月,起义军加入“大成国”农民革命队伍,李文彩受封为定国公。七年(1857),起义军发展到4万余人枪,西征横州、南宁、隆安、果德、田东等地,前锋直抵百色。旋加入回桂太平军石达开部,北征贵州、四川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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